各学院、全体2023级本科学生:
为了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21〕258号文件),我校2023级本科学生在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第二本科专业范围
会计学(会计学院)、金融学(财金学院)
二、报名条件
凡2023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 拟报名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2.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 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2.0;
4. 主修专业未欠费者;
5. 学有余力。
三、辅修学分与学费
1. 辅修第二专业合格学分≥50学分,可申请第二本科专业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合格学分≥50学分的,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8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课程的学习,可申请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与主修专业学位只能在同一时间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2. 辅修专业按60元/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分别在第一学年报到时和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1800元。学生缴费注册后一律不退还辅修学分学费。
四、 辅修报名流程
1.由申请辅修的学生本人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中选择辅修专业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学生学院综合办、辅修专业学院综合办、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缴费。
五、缴费、注册
1.学生按辅修学院要求统一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缴费,具体咨询辅修开办学院,未缴费视为放弃辅修资格;
2.由辅修开办学院将缴费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进行备案。
六、辅修教学计划制订及课程安排
1.辅修开办学院综合办提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辅修专业培养方案,2023级学生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以2023级第3学期为起点录入至第7学期。
2.辅修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以及开课安排均由辅修开办学院完成。落实和安排完毕后,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所需的各项教学资源。
七、学生选课
辅修课程选课记录由辅修开办学院统一处理,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中查询。辅修课程的具体上课、考试时间由学生与辅修专业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查询。
八、教学管理
1.开课方式:一般采取全校选修课上课时间、星期五晚上和周末授课。
2.课堂教学按照学校规定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课。
3 . 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与已修的主修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时,可向辅修专业学院申请免修该课程,同一学期开设主修和辅修专业的相同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4.学生辅修学习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遵循主修优先原则。
5.重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因此重修课程较多的学生或者准备报考研究生的同学,慎重报名辅修第二专业。
九、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事 项 |
时 间 |
学生辅修报名 |
9月23日--9月27日 |
学生学院、辅修学院、教务处审核 |
9月29日--9月30日 |
学生辅修缴费 |
以各辅修学院通知为准 |
学生上课 |
第6周开始 |
十、注意事项
1、因辅修上课时间涉及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天晚上,凡参加星期三晚上或者星期天通识选修课学习的学生,建议不报名参加第二专业辅修。
3、为提高课堂出勤率和学习效果,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只能随低年级重修。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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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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